土地承包有償退出再獲官方表態,穩步推進需三個前提條件
2021-08-30 1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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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7日,農業農村部再次強調,地方要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,明確退出承包地農戶的主體資格,穩步探索建立農戶承包地退出機制。專家表示,土地對農民而言,既具有保障功能,更應該是農民的產權。從穩妥推進的角度看,具備三個前提條件很重要:一是國家對農民公共保障問題的解決,二是農戶比較充分的非農化,三是集體社區封閉體制的突破(政社分開)。 | 相關閱讀(第一財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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騎行人張浩
永遠在路上
上次回老家,在田地里面的確發現了一些長期撂荒,長滿荒草的土地,打聽后才發現原來是村子中的老人生病去世后,兒女們又長期在外地,而親戚們也沒有去耕種才導致的撂荒。但在現有的體制下,土地只能是按年進行流轉承包權,還沒有辦法退出。
在以前,土地的農民的命根子,是農民口糧和收入的最重要的來源。但現在隨著城市化進程的推進,很多人都在城市打工和落戶,收入已經遠遠超過了土地上的收入,對于一年幾百塊錢一畝的流轉費用,如果沒有方便的途徑來交易,沒有人打理的話,可能就會出現這種撂荒的行為。
因此永久性的退出承包對于很多人而言也許是一個很好的途徑,這也能讓他們一次性地獲取一大筆收入,或者為自己在城市置業和就業提供支持。但問題也很復雜,譬如土地的定價,土地的交易對手等都需要綜合的考量,而且還需要考慮這些失去土地農民未來的社會保障問題,在目前的法律仍然未能完善的情況下,只能是摸索前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