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些高盛虧欠客戶的……
????作者:Ben Stein
????現在我們來談談金融。
????首先,投資銀行可以從事有違客戶利益的業務,時下這已被普遍認為是無可厚非的做法,尤其是在我很久以前的雇主:著名的《華爾街日報》上體現得淋漓盡致。最近高盛銀行(Goldman Sachs)也采取了類似有損客戶利益的做法,相關討論更是熱火朝天。高盛認購了大量用房產做抵押的證券,在發售說明書上蓋好自己的認可章,再將其售予退休基金和其他投資者,之后直接通過信貸違約互換(CDS),迅速將其大量賣空。
????了解高盛和華爾街的人都說,每一位高盛的客戶都應該清楚:高盛是個交易場所,客戶購買高盛證券時要明白,它哪怕只是為了賺一分錢,都可能會不擇手段,選擇有損客戶利益的交易。
????以上觀點純屬虛構,但揭示了世界運作黑暗的一面。問題是,這種看法與現實生活和道德規范背道而馳。高盛認購證券時,向客戶保證它會支持這些證券;并且,上周我的證券法專家——喬治敦大學法學院的拉斯?費格森(Russ Ferguson)也告訴我,高盛自稱是幫購買那些高盛認購證券的客戶實現了“增值”。
????顯而易見,高盛可以在文件樣本的任何地方寫上自己的免責聲明。但是,既然高盛認購了證券,就有責任公平坦誠的對待買家;同時高盛作為受托人,如果買家是高盛客戶,高盛就應該優先考慮客戶利益。高盛向世界宣傳的形象也是正面的。高盛聲稱,任何退休基金或者買家購進高盛認購的證券,都能享受“增值”。在年度報告里它把這些闡述得一清二楚。
????也就是說,作為受托人的高盛法律上有義務不應該利用自己的客戶。高盛各個當家對高盛“文化”大談特談,向世界宣傳高盛的良好形象,這也意味著高盛要為客戶著想。高盛的文化價值觀不同于無數犯罪電影所渲染的那樣,而是希望能被看成一家以實實在在、顧客至上為價值理念的知名投行。高盛如果言而無信,那就是違法。
????當然,如果交易對象是對沖基金或精明富有的交易商,那就另當別論了,因為這些交易對象本身不是高盛客戶,并且愿意挑戰任何風險。但是,如果高盛認購的證券是銷售給像退休基金一類的客戶,除非證券本身標上了垃圾證券幾個字,那么高盛不管是從道義上還是法律上,都有義務保證不賣垃圾證券;高盛還有義務拒絕認購任何最后必然會損害其客戶利益的證券,有義務對客戶實話實說。實際上,不管是不是對待客戶,高盛都有義務誠信、公平地銷售證券。
????如果高盛年度報告里面用大字號鄭重聲明,“高盛會不擇手段,搶劫客戶”,那么對高盛的要求自然不會這么高。但高盛并沒有做出此類聲明。只要高盛一天沒做出聲明,只要高盛一天還是認購方,高盛就不應該像黑社會那樣毫無原則。
????其次:奧巴馬總統建議限制大型銀行和投行的自營業務,我讀到很多華爾街方面的微詞,都覺得實在好笑。有市場專家認為,上周各大銀行股票大跌,是因銀行的自營業務已經不能再持續盈利造成的,我認為這種看法更為可笑。
????道理很簡單:銀行自營業務要是以前一直可以帶來盈利,那2008年銀行就不會需要納稅人為其買單了。如果自營業務能一直推動銀行盈利,那銀行就不應該還需要你我來救助了。
????我們要搞清楚。銀行要是想學賭場,就不值得納稅人為其買單。這樣的話,他們大可以搬到拉斯維加斯去。但是只要銀行還是銀行,還會在出事的時候想到向美國政府緊急求救,就不應該用自己的盈利、用納稅人的損失來打賭。奧巴馬總統的建議可謂一針見血。

